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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433章 献计筹饷  (第5/5页)
贡之人。这个政策也加剧了国内铜币、白银稀缺。    明英宗时期,明朝允许了白银的流通。此时,大明宝钞已经完全不能使用,白银成为了唯1的流通货币。在张居正推行了“1条鞭法”后,白银、铜钱正式成为明朝的合法货币。    清朝的制度大部分继承自明朝。清初时,因战事频繁,军饷缺口大,清朝短暂发行过1段时间纸币,但不久之后便废止,完全以白银、铜钱为货币。    现在,文庆重提发行宝钞之说,咸丰不由得心动,说道:    “文庆所说颇为可行,户部不妨发行大清宝钞,以与粤匪的法币相抗衡。既要发宝钞,大钱就该有所优化,不妨增加含铜量,以增加信用。”    所谓“大钱”,是咸丰年间所铸造的劣质铜铁货币。咸丰即位之初,各地农民起义此起彼伏。清朝用于铸铜钱的铜铅材料不足,军费开支高涨,便动起了铸造大钱的主意。    譬如铜大钱,规定每枚等于制钱1千文,实际上含铜量只相当于3十8文制钱。这样1来,朝廷每铸1枚铜大钱,可以使户部增加铸钱收入8百8十6文。    大钱形同掠夺,饱受诟病,信用极差。譬如在福建省城福州,铁钱1百文只当铜钱十文。    文庆献计受到咸丰的赞许,颇感欣慰,说道:“皇上圣明。户部既决定发宝钞,就当改善大钱,停铸大面值的大钱,增加大钱里的含铜量。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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